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澄清说明文件
发布日期:2023-07-21
各潜在投标人:
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:
1、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-第六条评分细则-第三部分商务部分-第三点企业业绩一项中“1、需提供近3年(2012年5月1日-2023年5月1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担过水厂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,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.5分,最多得4.5分;2、需提供近三年(2012年5月1日-2023年5月1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担过日供水10万吨及以上市*供水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,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,最多得4分。”修改调整为“1、需提供近5年(2018年5月1日-2023年5月1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担过水厂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,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.5分,最多得4.5分;2、需提供近5年(2018年5月1日-2023年5月1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担过日供水10万吨及以上市*供水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,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,最多得4分。”
2、本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所有涉及关于业绩的评分点,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服务合同复印件(拟派人员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,需体现该名拟派人员相关信息,否则不予计分)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,未提供或材料不全不得分。
本次澄清仅对业绩认定时间及佐证材料作出澄清说明,其他内容不变,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,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情况,谢谢。